實際上,微型消防站的最低標配人員為不少于6人,山東省微型消防站建設標準中是這么規(guī)定的。6人是滿足日常值班備勤的最低人數(shù)了。
有些地方也會按照微型消防站每日兩班倒,每班5人的標準進行配備,白天一班、晚上一班,保證每日24小時有人員值守,也有的單位采用12人甚至18人進行輪換。所以,微型消防站的具體人數(shù),要根據(jù)單位自身實際情況來定。
根據(jù)《消防安全重點單位 微型消防站建設標準(試行)》,關于人員配置的最低標準如下:
(一)微型消防站人員配備不少于6人。
(二)微型消防站應設站長、副站長、消防員、控制室值班員等崗位,配有消防車輛的微型消防站應設駕駛員崗位。
(三)站長應由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,消防員負責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災撲救工作。
(四)微型消防站人員應當接受崗前培訓;培訓內(nèi)容包括撲救初起火災業(yè)務技能、防火巡查基本知識等。
因此微型消防站最低標準配置需滿足以上4個規(guī)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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