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安部印發(fā)消防重點單位微型消防站建設標準要求的 除按照消防法規(guī)須建立專職消防隊的重點單位外,其他設有消防控制室的重點單位,以救早、滅小和“3分鐘到場”撲救初起火災為目標,依托單位志愿消防隊伍,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,建立重點單位微型消防站,積極開展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災撲救等火災防控工作。
合用消防控制室的重點單位,可聯(lián)合建立微型消防站。建設標準
(一)人員配備
1、微型消防站人員配備不少于6人。
2、微型消防站應設站長、副站長、消防員、控制室值班員等崗位。
3、站長應由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,消防員負責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災撲救工作。
4、微型消防站人員應當接受崗前培訓;培訓內(nèi)容包括撲救初起火災業(yè)務技能、防火巡查基本知識等。
(二)站房器材
1、微型消防站應設置人員值守、器材存放等用房,可與消防控制室合用;有條件的,可單獨設置。
2、微型消防站應根據(jù)撲救初起火災需要,配備一定數(shù)量的滅火器、水槍、水帶等滅火器材;配置外線電話、手持對講機等通信器材;有條件的站點可選配消防頭盔、滅火防護服、防護靴、破拆工具等器材。
3、微型消防站應在建筑物內(nèi)部和避難層設置消防器材存放點,可根據(jù)需要在建筑之間分區(qū)域設置消防器材存放點。
(三)崗位職責
1、站長負責微型消防站日常管理,組織制定各項管理制度和滅火應急預案,開展防火巡查、消防宣傳教育和滅火訓練;指揮初起火災撲救和人員疏散。
2、消防員負責撲救初起火災;熟悉建筑消防設施情況和滅火應急預案,熟練掌握器材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,并落實器材維護保養(yǎng);參加日常防火巡查和消防宣傳教育。
3、控制室值班員應熟悉滅火應急處置程序,熟練掌握自動消防設施操作方法,接到火情信息后啟動預案。
(四)值守聯(lián)動
1、微型消防站應建立值守制度,確保值守人員24小時在崗在位,做好應急準備。
2、接到火警信息后,控制室值班員應迅速核實火情,啟動滅火處置程序。消防員應按照“3分鐘到場”要求趕赴現(xiàn)場處置。
3、微型消防站應納入公司專職消防隊滅火救援聯(lián)勤聯(lián)動體系,參與所屬區(qū)域滅火處置工作。
(五)管理訓練
1、所有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為微型消防站的建設管理主體,微型消防站建成后,應向保衛(wèi)處消防大隊備案。
2、微型消防站應制定并落實崗位培訓、隊伍管理、防火巡查、值守聯(lián)動、考核評價等管理制度。
3、微型消防站應組織開展日常業(yè)務訓練,不斷提高撲救初起火災的能力。訓練內(nèi)容包括體能訓練、滅火器材和個人防護器材的使用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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